16、实施困难企业缴纳社保资金优惠政策。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支持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帮助困难企业发展。
17、支持农业林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安排省级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资金、林业产业发展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资金3.2亿元,通过贴息、补助、担保等方式,支持农业林业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农民就地创业;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对接,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创业扶持
18、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从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适量资金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在全省新建20个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建立健全50个小企业创业基地综合性服务机构。
19、支持省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安排资金3400万元,支持职业学院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学生素质、增强学生创业能力。
20、实施小额贷款担保财政贴息政策。增加安排担保基金1亿元,并安排小额担保贷款奖励资金,力争全年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2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贷款数量占贷款总数的70%以上。
21、加强技能培训。财政安排2.96亿元,免费培训省内工业园区新招收员工36万人,创业培训6万人,在岗职工技能培训5万人,其他培训3万人。
22、加强农民技能培训。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和对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的“雨露计划”,增强农民就地创业能力。
23、继续实施农机具补贴政策。财政安排补贴资金5亿元,继续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目录的农机具实行补助。
24、加大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补贴力度。财政安排补贴资金4.5亿元,继续对农民购买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实行补贴。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4页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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