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自力更生”
近年来,国内多数城市饱受“油荒”煎熬,“油荒”阴霾挥之不去,周而复始。这些城市的执政者再也坐不住了——必须建立地方政府管理控制的石油商业储备。
于是,在上海、浙江、广东、云南等地上演了一幕幕地方政府奋力自救、自力更生的场景。
2007年4月28日,上海化工区与百联集团签订百联油库项目投资意向书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标志上海首个成品油应急专项储备库实质性启动。这个总投资5.2亿元,拥有20万立方米库容的储备基地将于2009年建成投用。
2007年12月21日,云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罗正富在云南储备物资管理局进行专题调研时特别指出,云南是一个缺油大省,但政府没有直接掌控的成品油储备资源。“下一步,我们将在滇南和滇西建设成品油储备库。”显然,云南省政府已经下定决心。
2008年7月4日,广东省发改委公布全省新十大工程,其中一项工程即为建设广东省原油及成品油储备基地,共计投资60亿元。广东省发改委负责人表示,该项目正在申请之中,他们希望将地方石油储备纳入到国家总体规划之中。
地方政府不惜重金,打造所属石油储备基地,其实也颇有几分无奈。以广东为例,广东是我国油品消耗最多、进口量最多的省份。而全省油品商业库存却不足20天,大大低于国际公认的90天的储备标准。在周期性“油荒”面前,广东省鞭长莫及,因为没有储备资源,无法调节市场供应,平抑市场价格。
地方政府建立石油储备的急切之情不难理解。但关键的问题是,地方政府在石油储备项目中将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这些石油储备将采取什么样的运作模式。另外,所需资金从何而来,一旦国内成品油价格放开管制,它们将何去何从。
石油专家韩学功说,地方政府建立商业石油储备,虽然是一种政府行为,但可以用企业模式管理运行。可以借鉴上海市交由地方政府所属的强势企业具体承建;也可以尝试通过地方财政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企业投入;甚至外资也可以参与其中。
另有专家建议,可以采取省级财政、市级财政(按各市用油量比例分摊)、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分担储备费用的办法,筹措石油储备资金。
对于石油商业储备的建设,林伯强认为地方政府没有必要参与。保证市场供应本是企业的责任,石油储备则是国家的行为。“一旦国内成品油价格放开,地方石油储备只有亏损。”
除此之外,地方政府的参与还可能为权钱交易、权利寻租提供了土壤。如果地方政府委托企业经营管理,就意味着把公共资源,特别是纳税人的财政收入无偿或优惠提供给企业。一些企业为争取这块“蛋糕”,必然会想尽办法贿赂、拉拢权利行使者,滋生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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