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向银行提供企业信用资料
“工商部门定期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发布经培育认定的信用优良企业名单,并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为企业信誉资产转化为融资机会创造条件。”
原先企业信用资料属于工商部门内部掌握,现在把这些资料提供给银行,可以为银行是否给企业贷款提供参考。
另外,为了利于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的业务运作。工商部门将设置专门服务窗口,面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提供其拟放贷企业、被担保公司的工商登记管理信息和有无出质、抵押登记信息的查询。
许可股权作价出资
《意见》许可了股权作价出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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