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紧电子商务法制建设,确立电子商务市场规则。
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有关电子商务立法方面的制度建设,通过制定具有前瞻性的网络经济政策法规,确立新型电子商务市场规则。要对电子商务和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给予政策上的优惠,例如制订相应的减免税收和补贴等政策,鼓励电子商务在中西部地区和传统产业发展等。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抓紧组织制定电子交易、电子资金划拨、信息资源管理、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应及时修改现行政策法规中与电子商务发展不相适应的成份。在《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公司法》、《票据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过程中,建议充分考虑电子商务的特点,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并留有发展的空间。?
5.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倡导以德经商。
要通过广泛的社会宣传和有力的市场监管措施,增强公众的网络经济意识和信心。应积极倡导以德经商,逐步建设起以诚信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通过电子商务的开展,解决目前我国商业环境中日益严重的信誉危机问题;应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与个人信誉等级认证制度,加快建立权威性的信誉认证中心和电子商务信誉等级数据库,对参与电子商务的企业、事业乃至个人进行信誉记录、评测及履约能力等级认定,并发放数字等级证书,以保障电子商务的交易可靠性和安全性。?
6.加强电子商务中介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
应大力扶持社会化、专业化经营的电子商务第三方服务体系,发达的第三方服务体系不仅可以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系统的实际应用提供稳定和强有力的支持,还可以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并派生新的产业领域。当前,应注重发展电子商务应用解决方案提供商(ASP)和从事设计、实施和外包式运营的Cye.com.cn电子商务服务管理公司。要充分发挥现有邮政网络和交通运输系统的优势,支持邮政和交通运输部门建立电子商务的全国性配送系统以实现全程全网的第三方物流服务。要推广各类电子支付工具,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协调和推进全国范围内跨行的清算、结算等问题。在“金卡工程”全国联网的基础上,加速普及各银行间通存通取的“银联系统”,为在线支付打下基础。?
7.建立健全安全电子交易体系。
要建立健全以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为目标,加密技术、认证技术为核心,安全电子交易制度为基础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安全保障体系。核心密码技术标准应与国际标准兼容,并必须经国家密码管理机关审核和批准方可使用。网络安全设备采用入网证管理制度,入网证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国家应鼓励由公安、工商和民政等部门分别提供个人、企业和社团法人的身份认证信息,由经过认证的商业机构运营并提供电子商务所必需的专业电子身份认证服务。鉴于目前CA认证中心建设中的无序状态,建议由国家授权主管机关统一审核和批准认证中心的设立。与此同时,要加强对行业或者地方认证中心的监管,并尽快建立第三方顶级电子商务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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