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问题上,生活体现了复杂性。每一项交易都是不同的。对作者和出版社来说,一事一议地拟定电子书交易协议,而传统出版社印刷版旧版书仍然保留在出版社,成本和风险共存。出版社可以采取起诉行动(尽管这个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出版社也有败诉的可能,后果也是可怕的)。最起码,作者会让那些有实力的、仍然出版他们作品的印刷版图书的出版社心烦意乱。
尽管有些作者带着他们的作品版权,转投像简·弗里德曼这样的富有智慧的出版商,以电子书形式重新将作品包装上市,但我还是认为,如果Open Road以及其他类似公司开出了50%的高版税率,那么出版社还是能看到,很多作者为避免矛盾选择40%的较低版税率。但是,即使出版社不得不向部分作者支付了50%的版税,出版社也应做出的声明,以此表明这样优惠的做法,理由是什么,出版社的立场是什么。
每家出版社都应自己算算,有多少品种将受到影响,算算支付高达60%或100%的版税,对他们的成本影响是什么。毫无疑问地,这要求出版社对捆绑了25%版税率的作者做出让步;肯定有很多出版社在出版合同中有涉及合同如何重新拟定的条款,或者类似最惠国待遇这样的条款。这当然是不利的方面。但是,也有很多积极的方面。一个是,Open Road和罗塞塔,以及维利的新出版公司,将明显遭到打击。除了Open Road,因有简·弗里德曼的个人威望,危险较小,其余的有可能就此销声匿迹。还有一点,很多伟大的作品,可以通过电子书实现更大的销售,只要能制作成电子书,就能给出版社带来收入(也给作者带来收入)。大量诉讼成本和经济成本由此蒸发。而且出版社还可以从中赢得版权代理公司的信任和善意,这些版权代理公司花了好多时间,想办法绕过出版社,不让旧版书版权落到出版社手里,根本不想和出版社合作。我从交谈中得知,大多数版权代理公司认为,大出版社大多不愿意以我在本文中说的办法进行合同谈判。
除了每册销售的版税率太低是个问题,版权代理公司和作者还盯着代理制定价的问题。他们担心,电子书以精装本价格热销,会延迟大众图书平装本的发行,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25%的代理制电子书版税率就的确超过了印刷版图书零售价7%的正常版税率。这让他们再次觉得自己蒙受损失。
传统出版合同让大出版社——那些能开出巨额预付版税支票的出版社——支付比众多小出版社更高的精装本版税,即使在这个领域,存在着多年延续下来的、各种各样的高折扣。首先推出电子版图书、再推出印刷版图书的出版社,比起那些先出版印刷版图书的出版社,印刷版图书的版税几乎可以肯定是较少的,假如他们还出精装本的话。出版社需要表达善意,为谈判打下良好基础,而且时间长了,最终还是能够谈出一个以较低的印刷版图书版税率换取较高的电子书版税率的结果来。这就走上正道了,因为印刷版图书销售,对出版社来讲,比电子书销售成本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