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加强了对外汇流入的监测和控制,尤其是对通过出口收汇和FDI结汇等渠道流入的热钱的控制。例如,要求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要求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增加对外汇资金非法流入、非法结汇、违反结汇资金流向管理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明确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资金流入流出进行监督检查及具体管理职权和程序等等。
在人民币单边升值预期刺激大量短期国际资本流入的背景下,加强对资本流入的管理有助于增强中国货币政策的自主性,维护国家金融安全。7月份外管局、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开始实施对出口结汇的联网核查,发改委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严防外汇资金通过FDI渠道的异常流入。目前中国针对短期资本流入的管制措施已经全面加强——这可能是最近两个月内外汇储备增速放缓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二,提高了中国企业自主持有外汇收入的规模以及中国居民和企业进行海外直接投资的自由度,折射出从“藏汇于国”向“藏汇于民”思路的转变,。强制性结售汇制度事实上已经基本取消了。新外汇管理条例取消了外汇收入强制性调入境内的要求,增设了境内主体从事境外证券投资和衍生产品交易(目前依然主要通过QDII渠道)、境内主体对外提供商业贷款等交易项目的管理原则,简化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的行政审批。这一方面可以解读为央行为了缓解官方外汇储备上升的权宜之计,另一方面也可以解读为中国政府实施“藏汇于民”以及推动中国企业在人民币升值背景下实施海外直接投资的战略性举措。
第三,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资本项目的进一步开放。这包括增设境外主体在境内筹资的管理原则,以及简化了中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的行政审批、增设中国居民和企业对外证券投资和衍生品投资的管理原则等。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而言,通过资本项目开放而最终融入到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去,是坚定不移的发展方向,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最终完成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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