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而言,笔者认为本次外汇管理条例的修订是顺应时势变化的明智之举,然而外汇管理条例要充分发挥效力,还需要一些相关政策的辅助。
首先,如果在境内外居民和企业心目中,人民币单向升值的预期没有被打破。那么新的外汇管理条例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缓解外汇储备的上升,目前还很难评判。“藏汇于民”的目标固然可喜,但是如果市场主体预测人民币汇率仍将不断升值,他们理性的策略就是在外汇市场上出售美元买入人民币,而为维持人民币对美元币值稳定,央行不得不继续成为外汇市场上美元的唯一买入者。只要有稳定的收益预期,即使政府管制加强,短期国际资本依然会千方百计地流入中国国境。因此,外汇管理条例要达到预期目标,需要与改变人民币汇率的当前升值策略相配合。
其次,考虑到目前中国国内的热钱数量已经相当庞大,将“宽进严出”改为“严进宽出”的做法是相当危险的。这固然有助于遏制热钱的进一步流入,但却不能防范热钱的突然大规模撤出。例如,允许境内主体通过“港股直通车”或者QDII等方式投资于外国证券产品或衍生产品,这可能成为热钱流入的新渠道,值得重视和防范——既要防止热钱通过贸易及FDI渠道的流入,也要防止热钱通过上述渠道的流出。考虑到目前中国的M2/GDP比率超过160%,一旦热钱流出引发中国居民竞相用人民币换取美元的“羊群效应”,那么换汇数量将非常惊人,对人民币汇率的冲击极端巨大。
应当指出,外汇管理的原则是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提高金融市场效率和抵御国际投机资本冲击。外汇管理制度和政策不应作为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工具。对宏观经济周期而言,外汇管理制度和政策应该是中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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