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各地探索了多种发挥财政和金融合作优势、扶持小企业发展的方式,改善小企业信贷投入环境。金融机构在满足审慎监管要求、确保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建立适合小企业特点的授信审批流程,积极探索信贷支持小企业的长效机制。部分金融机构已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部门,目前普遍反映试点成效良好,正在进一步推广。此外,为小企业量身定制的多元化创新产品不断推出,试点发行了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小企业担保融资逐步拓展与完善,风险管理进一步规范,总体上金融机构小企业业务保持稳定健康发展。
四是积极支持灾区重建信贷需求。
对地震灾区实行倾斜和优惠的信贷政策,继续采取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落实改革试点资金支持、特种存款可提前支取等综合措施,加大对灾区金融机构资金支持力度,增强其信贷投放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在满足审慎监管要求、保持稳健经营的前提下,调整信贷结构和投放节奏,满足灾区重建的合理信贷需求。金融机构通过调整担保、评级、授信、流程等信贷政策,及时发放灾区贷款,维持优惠贷款利率,积极为灾区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前三季度,受地震灾害影响较重的四川和甘肃两省新增贷款合计增加2141亿元,同比多增566亿元,比上年全年多增484亿元。下一阶段信贷投入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当前,货币信贷增长基本平稳。2008年9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长15.3%。前三季度贷款增加3.5万亿元,同比多增1201亿元。通货膨胀形势有所好转。CPI同比涨幅已由2008年2月份8.7%的高点逐步回落至9月份的4.6%。中国人民银行三季度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显示,居民通货膨胀预期呈现减缓迹象。国民经济克服重特大自然灾害冲击和国际环境不利因素,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前三季度GDP增长约10%,投资、消费、出口增长相对更加均衡,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有所增强。居民收入、企业利润和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总的来看,国民经济运行符合宏观调控预期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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