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江湖的形成
对模仿的鼓励异化成了对抄袭的默许-SP时代引入了传统产业野蛮营销的风格-流氓软件的横行埋下以用户桌面为对抗平台的雏形-大公司的口水战将个人恩怨与商业恩怨相互纠结。中国互联网的江湖终于成形了。所有的矛盾,以江湖的方式解决最有效率
“中国互联网十几年来没有太平日子。”优酷网CEO古永锵说。
中国互联网的商业生态经历了几次浪潮的冲击,每次浪潮进退后,既创造出一批财富,也多露出一块道德沙地。
第一波浪潮来自华尔街。鼓励模仿,急功近利的烙印从此打下。
1990年代末,是段“街”和“村”之间零距离的日子。“当时国外来的风险投资家,看到你自己办一个创新模式的网站不一定是懂,可你如果模仿一个美国网站,他就能看懂,敢投。”互联网观察家、正望咨询总裁吕伯望说,他将中国互联网的最早阶段称为“C2C”,也就是“Copy to China”。
“那时你只需要在创业计划书封面上写一句话:我要做‘中国的某某’,就能打动VC。”某SNS网站负责人夸张地回忆。
得到华尔街关注的网站,并非每家都能活下来,但没有得到关注的网站,却几乎全军覆没。为了赢得关注,“模仿有理,抄袭无罪”成了屡试不爽的诀窍。
2006年,刚刚离开网通的田溯宁曾撰文《中国互联网十年思考》。他谈到虽然经过了高速发展的十年,互联网依然没有根本上的技术创新与体制创新。在技术上,几乎百分之百来源于美国;在商业模式上,几乎所有的应用均移植自国外,门户、在线拍卖和付费搜索来自于美国,即时通讯最早翻版于以色列人开发的ICQ,无线增值业务始盛于日本和韩国,在线游戏发源于美国,VoIP、Blog等新应用也先诞生在世界上其它地方。
中国互联网创业者并非不创新,他们更擅长基于模仿的创新,腾讯就将此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
“腾讯总是把创新能力和申请专利划等号,我认为这是一个要驳斥的概念。”周鸿觉得目前在互联网领域,能否获得专利取决于公司的财力和律师的数目。“并不是申请了专利就等于创新,如果去问马化腾:历数最近三年来哪件事是你先在中国做的?他肯定说不清楚。”
近年来几乎海外所有互联网热门应用,都很快能在中国找到孪生兄弟。如Groupon成功后,中国不到一年时间就出现了近千家团购网站。这些勤勉、聪明、大胆、理解市场,善于改造的中国学生,很快在本土市场上击败老师。每一个投资家都会标榜自己支持创新者,可现实鼓励他们支持创新的模仿者。如此交替影响,形成中国互联网的“创新罩门”。
在2000年,倒是电信服务商中国移动搞了次“本土化创新”,推出“移动梦网”,包括短信、彩信、手机上网(WAP)等各种信息服务,达上万种之多。这些业务由中国移动联合上千家增值服务提供商(SP)合作提供,双方从信息费中分成。然而,SP业务为互联网企业提供了过冬的棉袄,也将传统行业野蛮生长的思维引入了互联网。
“SP让中国互联网获得重生,当时三大门户都半死不活的,其他人更不知道能不能挺过去。”吕伯望说,网络公司迫切希望向传统经济靠拢寻找安全感,而在传统经济眼中,互联网已经是“没落贵族”,没有合作价值,横空出世的SP就成为救命稻草。
移动梦网的SP服务商达数千家,多数成本低廉,分散作战,对他们来说,手机用户的钱袋是敞开的。对用户来说,SP的服务往往突然闯入,然后如同附骨之蛆,其中的种种骗局难以详述。“模式本身没有错,只是钱来得太容易,也太快了,滋生了很多违法边缘的东西。”吕伯望说。
SP时代,传统产业的销售力量进入了互联网,代理制在各种网络产品中生根发芽。代理商不用理解产品,只要有办法把产品卖出去就行,其中不少人连鼠标都没摸过。可以想象,他们与早期互联网从业人员的气质天差地别。“从2004年后,中国互联网开始倚重传统销售技巧,传统企业也意识到互联网是个很好的销售平台。”吕伯望将之称为中国互联网遭遇的第一次“精神污染”。
2004年,信息产业部门忍无可忍,出手围剿,新浪、搜狐等多家无线增值服务商都接到过处罚通知书。在互联网进入中国十年的节点上,移动运营商却意外成为最大受益者:SP的每一笔收入,都是通过移动公司 “账户”划拨的。就在这一年,一则新闻的开头如此写道:“中国移动团结了众多商业合作伙伴,用实践的努力打开了一道数字财富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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