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通用与铃木合作关系更早的福特和马自达,是否也会采取这种做法呢?
福特与马自达在1979年建立了资本合作关系,最初福特在马自达的持股比例为25%,1996年增至33.4%,福特获得控股权。目前福特所持有的马自达股份的市值约为13.6亿美元。
由于福特获得相对控股权,因此其在马自达公司的话语权很大。因此,境况较好的马自达公司在当前控股股东危难的时候,采取铃木那样的“义举”是可行的。当然,贾新光认为,福特并不会全部退出持有的马自达股份,毕竟近30年的合作,马自达和福特共用底盘,在技术等方面已经密不可分,如果彻底分家并不符合双方的长远利益。
显然,由马自达回购福特持有的股份或者由马自达的业务伙伴住友集团来出面购买都是可行性较强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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