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着力构建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城市创新体系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逐步形成以知识创新为基础、技术创新为重点、制度创新为保障、科技中介服务为纽带的城市创新体系,知识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发挥上海应有的作用。
(一)聚焦自主创新关键领域
着眼国家战略,立足上海优势,围绕构建健康上海、生态上海、精品上海、数字上海等战略需求,实现有限领域重大科技创新的突破。
努力增强原始创新能力。紧密结合国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强“部市合作”和“院地合作”,在生物与医学、物理与信息、材料与化学、海洋与环境、航空航天等领域,攀登科技制高点。建设和建成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强国家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力争到2010年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总量达到50个,市级重点实验室达到90个。
加快提高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着眼于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现代装备、交通运输、新能源等领域启动一批重大专项。坚持开放式创新,把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更好地结合起来。组织开展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电子标签、平板显示、创新药物、半导体照明、氢能和太阳能光伏关键技术、民用航空航天等战略产品的研发,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速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见图6-1)。

图6-1 自主创新关键领域示意图
优化创新基地布局。深化“聚焦张江”战略,推动紫竹科学园区、杨浦知识创新区和松江大学园区建设,实现园区、校区和社区联动发展。建设一批综合性、示范性的重大科技示范工程,推进科技世博园、智能新港城、崇明生态岛建设。探索新的研发机制,整合科技资源,建设生命健康等创新基地。
(二)构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按照市抓实力、区抓活力、企业抓动力的要求,形成全市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机制。落实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政策,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活力,到2010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全市研发投入比例达到65%以上。完善国有企业考核机制,考核重心从资产保值增值向自主创新能力和资产长期收益能力转变,重点产业集团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要逐步达到5%以上。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地方科技攻关项目申报和实施。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鼓励外资研发机构技术创新成果实施本地化和产业化。
推进产学研战略联盟建设。鼓励以重大项目为纽带,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盟。完善科教兴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运作机制,建立市场化的筛选、投入、评估和退出机制。以企业为主体,组织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攻关。进一步深化科研院所改革,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加强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逐步建立开放式学科发展体系。
(三)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施以专利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战略,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专利、商标、技术秘密等管理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交易、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工作。
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发挥好政府各类科技攻关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向关键领域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倾斜。完善创新载体公开招标制度。继续做好研发(见图6-2)、人才、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多种形式技术中介服务模式,形成社会化科技中介服务网络。加快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促进科技成果流动扩散和转化。

图6-2 研发公共服务平台
切实加强科普工作。完善科普教育基地网络和功能,到2010年全市专业科普场馆达到40个,科普教育基地达到200个(见图6-3)。

图6-3 主要专业科普场馆布局
(四)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加强人才培养、开发和使用。着力优化人才结构,加快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军人才的教育、培养和使用,加快培养一批具有战略开拓能力的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大力推进海外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各类人才培训工程,造就一支规模大、素质高的劳动者和专门人才队伍。到2010年每万人中研发人员达到45人,全市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25万人左右,常驻上海的境外专家达到15万人,各类归国留学人员达到8万人。
完善激励人才发展的制度。健全人才选拔、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形成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标准。完善人才服务体系,规范人才市场管理,建立开放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营造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
第七章 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专栏7-1 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

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按照建设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的要求,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加强政策引导和法制建设,明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
物排放,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围绕重治本、重机制、重实效,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一)加强节地节能节水节材
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加强土地资源需求调控和管理,实施和完善批项目、核土地制度,严格限制不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用地,稳步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合理规划重大基础设施,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以轨道交通站点和公共交通换乘枢纽为重点,加快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推进节能降耗。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限制耗能高、效益低、污染重的项目发展,分阶段强制淘汰明显高于同行业能耗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强制进行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新建建筑要严格实施国家规定的节能50%的设计标准,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大型公共建筑使用分布式供能系统和太阳能利用设施;推进交通节能。加强节水管理。对高耗水行业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推广节水型设备和器具,进一步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失率,推进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利用,到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较“十五”期末下降16%。推进节约原材料。加强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逐年提高新建住宅全装修的比例,推进包装减量化,逐步减少或取消一次性用品。
(二)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
市级以上工业区和六大产业基地内企业基本实现清洁生产,化工、冶金、纺织、医药等重点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试点。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重点推进汽车、家电、轮胎等大件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提高高钙粉煤灰、电厂脱硫灰渣和废弃混凝土的综合利用能力。发展循环型生态农业,减少化肥、农药、地膜的使用,推进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扩大商品有机肥使用面积。
(三)形成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和技术支撑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快建立反映供求和稀缺程度的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推广应用节约资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制定资源消耗评价标准,建立建设项目的土地占用、能耗、水耗、污染排放综合评价制度。制定和落实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财税政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试点,创建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循环经济园区和企业。各类教材要增加资源节约的教育内容,继续组织好各类宣传活动,倡导理性消费,形成节约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
着力提高水环境质量。加快完善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升级改造竹园、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污水西干线改造工程,建成污水三期工程和竹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初步建立污水处理设施与收集管网相配套的郊区污水处理体系。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加快推进河道整治工作,完成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三期工程,巩固和提高中心城河道整治的成果,加快推进郊区河道治理,进一步改善郊区河道水质。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比“十五”期末减少35%的目标,以燃煤电厂烟气脱硫为重点,有效控制煤烟型污染。建设基本无燃煤区和烟尘控制区。强化对各类扬尘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实施更严格的机动车排放管理。
完善固体废弃物收运处置系统。建设闵行垃圾焚烧厂、市区生活垃圾集装化水运系统,建成崇明、宝山、青浦等一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开展老港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环境整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见图7-1)。

图7-1 环境保护和治理主要目标
全面加强市容环境综合建设和管理。强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市容环境示范区域、规范区域和达标区域,加强市容环境管理难点和顽症治理,继续推进中心城架空线入地工程,确保以良好的市容环境迎接世博会的召开。
继续推进吴泾等工业区环境整治。加快建设和完善工业区污染治理设施,在有条件的工业区实行集中供热。开展环保重点监管企业达标治理,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完善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强环保执法和监管,完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五)加强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
完善城乡一体的绿化系统。加快生态绿化建设,推进绿化布局的系统性、均衡性,建设世博园区配套绿化项目,中心城以完善延安路、黄浦江、苏州河“一纵两横”生态走廊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进公共绿地建设,推进郊区试点城镇绿化建设,重点建设辰山国家植物园、东滩国家湿地公园、海湾国家森林公园等,有序推进水源涵养林、沿海防护林等林业建设。到2010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
加强自然生态和海洋生态保护。以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九段沙湿地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继续强化生态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金山三岛、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等的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强郊区自然村风貌保护。加强外来物种的安全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监测管理,发展海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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