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萍萍、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胡春元都对创业板发审委适当吸收行业技术和管理的专家表示欢迎。
对于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设立,与会专家们存在意见分歧。
宋萍萍认为,引进专家咨询机制非常有必要。不过,她提醒说,由于创业板的公司的商业模式比较新或者有一些特殊问题,不同专家之间可能会出现意见冲突,应考虑如何解决这种问题。
胡春元则直言,设立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没有必要。“过去要征求发改委意见,如果再征求咨询委员会意见,效率太慢。”
担任过主板两届发审委委员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邓建新同样认为,发审委不宜有行业专家在评审中用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身份来发表意见。
焦点二
如何提高透明度
由于创业企业和创业板市场自身具有的诸多特性,创业板发行审核工作究竟该遵循何种审核理念,是采取实质性的判断,还是仅仅针对企业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做出形式上的审核?
东方富海创投董事长陈玮认为,创业板的发审理念与主板、中小板的理念应该是不一样的。主板、中小板是资产规模加业绩成长;创业板主要是技术创新模式,这必然会带来审核理念、保荐理念上的不同。因此,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对企业的看法应该从原来更多看重企业的资产、合规性,转变为更多看企业的未来成长性。
陈玮进一步建议,创业板办法应考虑“宽进宽出”,更加强调信息的充分披露,让投资者自己来选择。 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2页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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