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物价局便在其调查报告里写道——
提高民办学校的学费并不是解决目前困境的有效办法,因为过高的收费不但限制了生源的质量和范围,而且还束缚了自身的发展。因此我们认为政府应该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教育既非纯粹的公共产品,也非纯粹的私人产品,而是介于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之间的准公共产品,或者说教育既具有一定的私人性,又具有一定的公共性。所以,教育的投资不能只归于个人,或只归于政府。由个人、家庭和政府共同承担相对应的教育投资责任和义务,是当今国际上普遍遵循且一致公认的基本准则。政府在民办教育的成本分担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调查报告指出,政府可以通过减免税收,提供优惠地价,提供师资、政策、校舍场地、资金及下拨生均公用经费来分担民办教育的成本,甚至可以向全区中小学生发放同等待遇的教育券,学校凭收回的教育券向教育主管部门领取相应教育经费,学生自由选择公立或民办学校就读,券随人走,钱随券落,确保民办学校与公立学校享有同等的财政供给,把现行的暗补变为明贴。
“国外私立学校,收费也不是很高的,学校运行不是全靠收费,而是来自政府资助和社会捐助,这样普通家庭人家也能分享优质教育。”陈孝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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